!!!全体会员请注意!!!
任何VIP优惠活动,都是骗人的!
切勿上当受骗!
请大家记住并收藏备用访问地址:
地址一
地址二
地址三
地址四
地址五
忘记地址,请发email索取:
getsisurl#gmail.com(#换成@)
文章本身写的很不错分析很透彻也很冷静,首先我觉得生命确实可贵,我也不支持随意判死刑,但是药我觉得需要杀。他本身已经起到了巨大的舆论影响,如果不死至少意味着开了将来此类事件再发生杀人着可以不偿命的先例。迟早会引起第二三个药家鑫。此人的死直少说明了杀人偿命的法律威言,对将来可能的案件有震慑作用,性命实宝贵,但此时之杀却是杀一人救百人之杀。此刑不可不行!